保监会: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修订责任准备金

来源:新闻晚报 时间:2008-06-18 11:28:58 字体:[ ] 收藏 我要投稿

  东方网6月17日消息:保监会近日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保险期限为一年及一年以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修订其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应当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足时,要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保险公司应当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公司应当采取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合理的方法谨慎提取已发 
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公司应当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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